根據風(fēng)險分析結果,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允許巴基斯坦地理坐標北緯31°53'10.3"、東經(jīng)73°41'28.4";北緯31°53'10.0"、東經(jīng)73°41'10.8";北緯31°52'48.5"、東經(jīng)73°41'11.5";北緯31°52'48.9"、東經(jīng)73°41'28.8"四點(diǎn)連線(xiàn)所在范圍內符合我國檢疫衛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輸華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(guān)總署 農業(yè)農村部
2024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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